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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法院破解水稻减产理赔困局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07日A01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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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於婷婷)如果农作物收割后发现减产严重,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无法查勘具体损失为由拒绝赔偿,法院如何认定?近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法院(下简“通州湾法院”)借助“科技”的力量,审结一起因水稻大面积减产导致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023年6月,原告某饲料公司就其通州湾某农场东区种植的1554亩淮稻、西区1996亩水稻,合计3550亩粳稻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约定保险金额为1300元/亩,粳稻平均正常亩产550公斤/亩。金秋十月,稻子熟了。原告对西区水稻进行收割,收割完毕发现减产严重,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认为西区已收割完毕,投保人未及时报险、保护现场,无法验证损失情况,拒绝赔偿。原告遂依据自制称重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3550亩水稻种植损失65万余元。

通州湾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是否产生保险理赔责任,不能仅依赖于事故后的人工现场查勘。于是,法院引导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遥感测绘,根据历史卫星图片中记录的不同时期水稻长势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测算,同时利用遥感技术分析水稻长势情况,最终测算出了水稻估产平均产量494.49kg/亩,损失面积643.47亩,达到保险合同约定损失率10%的标准。最终,通州湾法院依据遥感测绘结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减产造成的26万余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