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门口的备用钥匙, 竟“方便”了小偷!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05日A08
日期:08-05
本报通讯员 马李莎
因忘带家门钥匙而进出不便该怎么办?有的人会在门口附近藏一把备用钥匙。可恰恰是这一举动,在方便了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小偷。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10月的一天,周女士回家后发现一个陌生女人在自己家偷东西,便立马给自己丈夫钱某打电话并报警。谁知,这名陌生女子在求周女士放自己一马的同时,竟还从口袋中掏出了周女士家门的钥匙。公安迅速出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理查明,2024年10月中旬,被告人刁某至某小区,在偷拿了被害人钱某放在窗台纸盒下的钥匙后,开锁进入屋内,窃得钱某放在卧室衣柜提包内的现金2000元。2024年10月下旬,被告人刁某再次至上述地点,采用同样的手段进入屋内,后被钱某妻子周女士回家时发现,因现场抓获而未窃得财物。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刁某随身处扣押到12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刁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太仓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