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以案为鉴明法纪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8月01日A06
日期:08-01
本报讯(通讯员 兴法萱)近日,兴化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房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并邀请相关单位职工代表参与旁听。黄春海等4名人大代表通过江苏人大App线上旁听并评议。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房某某在担任兴化市某国有企业多个管理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处理、车辆保险采购、维修业务管理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业务关联方及下属员工钱款、购物卡等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4万余元。
庭审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详实的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清晰勾勒出被告人房某某从收受小额“感谢费”“节日礼”开始,逐步滑向利用职权主动或变相索取贿赂的“腐变”过程。被告人房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工程管理科科长朱荣慧表示:“零距离旁听本次庭审,让我对职务犯罪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这不仅是一次法律审判,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醒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