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30日A02
日期:07-30
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张桂兰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多次联系你公司现场送达未果,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政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退回,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待公告期满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