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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输我赢”到“携手共赢”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25日A02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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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委派专家特邀调解员陆志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陆志强与法官协商,决定选择一个工地进行现场巡回审判。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和调解员共同参与,针对工程争议焦点展开专业调解。法官要求鉴定机构对汽车销售公司提出的64项异议逐项说明,陆志强则凭借专业建筑知识进行补充分析,当场解答技术疑问;同时,就尚未启动的其余11次鉴定事项提供专业预判,帮助当事人全面评估诉讼风险。在充分厘清技术争议的基础上,法官现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覆盖3个工地、总金额72万元的打包解决方案,不仅避免了冗长的鉴定程序,更将可能持续数年的诉讼纠纷在半天内圆满化解。

周晓丹还补充道:“建设工程纠纷专业性强且繁琐,如按司法流程走完,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多。但专家调解员半天就化解了,既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调解结果让双方公司都很满意,目前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到位。”

化难为易:示范性化解群体性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底,徐某某等69人发现购买的“摊位”不能办产权证时,购买者及家属几百人聚集在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要求退款。

纠纷起因是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接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为其销售某商务广场25套店面房。该公司将25套店面分割成299个“摊位”出售,对外宣称“某商务广场有个大型智慧菜市场,有独立摊位在销售,独立房产证,回报率高达12个点以上”,吸引大量购买者。截至2024年10月,已销售“摊位”112个,涉及购买者69人、金额8711318元。

经核实,该场所并未规划农贸市场或生鲜集贸市场,分割后的“摊位”亦无法办理独立产权证。为化解这一群体性纠纷,吴江区政府召集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商议,采取法院主导、其他部门配合、以调解方式化解群体性纠纷的处置方案。

吴江区法院了解到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意向转移近800万元销售款的情况后,考虑到事件涉及群众人数多,提出可通过法律途径,引导购买人提起民事诉讼,以“示范诉讼+先行调解”的方式快速处置事件。

当天下午,吴江区法院快速受理69名购买人提起的诉讼。为确保后期执行到位,法院决定将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70余万元一次性全额冻结,并于当晚采取了查封措施。

征得购买人和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后,吴江区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柳献东进行调解。法院专门成立了由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与调解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首先选取5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调解,仅用20天就调解成功。

在此基础上,柳献东以这5个案件的调解标准为参照,组织剩余64名购买人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面对面”协商,通过详细阐释法律规定、示范案例结果以及诉讼成本分析,引导各方理性评估维权方案。最终在又一个20天内成功促成剩余64户“摊位”购买者与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挽回群众损失7945408元,守住老百姓“钱袋子”,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抽丝剥茧:固定无争议事实化解争议焦点

2024年5月,某软件有限公司将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被告一)、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诉至相城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提供基金成立以来至今的合伙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材料供其查阅复制,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向其支付分红款、逾期利息等款项合计近1600万元。

经当事人同意,相城区法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朱文豪调解。朱文豪了解到,某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内网络游戏行业的生态型互联网企业,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是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该基金的管理人。案外人某公司系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的原始有限合伙人并已完成全部出资义务,后某软件有限公司从案外人处受让了其所持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的合伙财产份额,并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面对这一复杂的股权纠纷,朱文豪在法官指导下,采取了“分步推进、重点突破”的调解策略。

首先通过电话与三方沟通,了解矛盾纠纷来龙去脉。虽然各方存在较大争议,但都提交了《和解意愿函》,表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在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及时冻结被告相关账户,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随后,调解员组织三方当面沟通,在确认基金基本情况、主体资格等无争议事实的同时,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即苏州某创业投资中心是否全面履行了提供查阅复制的义务、是否应向原告支付分红款及利息,如应支付具体金额如何计算。

最后采用“背靠背”沟通的方式,经过多轮专业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直接从保全财产中扣划”的创新解决方案,通过线上签约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朱文豪总结道:“该案调解成功关键在于法官全程专业指导,通过抽丝剥茧找准争议焦点,积极探索‘以保代执’衔接机制,通过‘调审执联动’的‘保全扣划’举措,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较短期限内以安全的方式兑现,更避免了执行程序给被告带来的诉累以及对正常生存经营的不利影响。”

苏州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陈亚玲表示:“调解不仅成本低、效率高,其魅力更体现于它将‘你输我赢’的冰冷对抗转化为‘携手共赢’的温暖对话,引导当事人直面核心关切,让针锋相对的双方在倾听与理解中找到共识的桥梁,最终化干戈为玉帛,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更守护了人情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