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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从“三个维度”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阵地功能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22日A07

日期: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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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载体,人大代表联络站不仅是民意沟通的物理空间,更是司法权接受人民监督、融入社会治理的制度接口。在司法环境日趋复杂、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从多元解纷、营商环境、信访化解三个维度激活联络站功能,既是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路径,更是司法民主理论向基层延伸的生动探索。

从治理维度增进多元解纷中的司法与民意协同

基层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多元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协同参与,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司法与民意的衔接提供了制度化场域。代表委员兼具民意代言人与社会治理参与者双重身份,其介入纠纷化解的过程,实质是将分散的个体诉求转化为有序的司法参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实践中,联络站通过联合法官驿站、人民调解室等基层治理阵地功能,构建起“代表委员+司法力量”的解纷共同体。具有专业特长的代表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其优势在于既能以熟人社会的信任基础消解对抗情绪,又能借助司法专业指引确保解纷合法性,这种情法兼容的模式,有效弥补了单纯司法解纷的刚性局限。而对法治薄弱村的“一对一”帮扶,更是将司法资源的下沉与代表委员的民意收集功能相结合,推动乡村治理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印证了司法民主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赋能价值。

从发展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监督与服务融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人大代表联络站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功能,本质是通过代表委员的监督介入,实现司法权运行的透明化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化对接。联络站选聘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其监督行为具有外部性与专业性双重属性:作为外部力量,能突破司法系统的内部视角局限,反映市场主体的真实诉求;作为相关领域专家或企业家,其监督意见更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这种监督通过旁听庭审、评议执行等方式,推动司法行为与市场规则的良性互动。

同时,联络站组织的涉企法律服务,体现了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通过典型案例宣讲、专题讲座、个案化解等形式,将司法裁判规则转化为企业经营的行为指南,实质是司法职能向社会治理前端的延伸,实现了“事后救济”与“事前预防”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自觉。

从权利维度提升信访化解中的诉求回应与法治引领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人大代表联络站在信访攻坚中的作用,核心是构建“群众诉求-代表参与-司法回应”的闭环机制,将个体权利救济纳入司法民主的制度框架。联络站的“代表委员+法院”联动模式,有效破解了信访难题的专业性壁垒。律师身份代表委员与法官的联合答疑,实现了法律专业与民意表达的优势互补;对代表关注案件的院领导督办机制,通过程序强化确保权利救济的实效性,体现了“权利保障无小事”的司法理念。而代表委员参与接访谈话、释法说理等过程,既是对司法行为的规范,也是对群众法治信仰的培育。

联络站组织的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社区、校园、企业等场景,实质是通过代表委员的公信力背书,增强法治宣传的说服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社会共识,这正是司法民主理论在权利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

综上,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三维功能释放,本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和阵地建设,将代表委员的民意优势、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是对司法民主理论的丰富发展,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