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和解协议”为债务清偿“续力”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22日A06
日期:07-22
本报讯(记者 陈坚)在成某与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执行干警查封贾某名下位于镇江的某不动产时发现,该房产上早已设定了大额抵押,且贾某如“人间蒸发”般失去联系。经初步评估,该房产的价值已低于抵押债权,即便进行拍卖处置,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成某也几乎难以获得任何清偿。贾某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面对困境,执行干警并未轻言放弃,他们前往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涉案房产抵押登记材料,并成功联系到抵押权人郭某。
郭某自称是贾某小姨,贾某自幼丧母,由她抚养长大,因担心贾某“走歪路”,便在涉案房产上设定大额抵押,防止贾某“败家”。在查明这番深藏爱意的“抵押”后,执行干警决定对郭某和贾某进行面对面约谈。在沟通中,郭某向法院表示歉意,并反复强调:“我是怕他误入歧途,希望他无论怎样都有一个家,绝对不是为了帮他规避、对抗执行!”贾某则表示目前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宽限期。通过深入交流,执行干警感受到郭某对贾某的深厚感情,她将贾某视为己出,更想保住贾某的房子。于是,执行干警从情法交融的角度做起工作,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由郭某为贾某的债务提供执行担保,如未于2025年底前付清,郭某自愿接受法院的直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