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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法院巧借村规民约弥合手足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22日A05

日期: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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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继承纠纷,交织着财产分割与家庭情感,常化作难以根治的“亲情顽疾”,更关乎文明乡风建设成效。近日,沛县法院大屯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巧借村规民约中的“孝悌之义”,以“先行调解+自动履行”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同胞兄妹间的继承纠纷。

手足对簿公堂,遗产分割陷僵局

刘某甲、刘某乙与刘某丙系同胞兄妹。其父母先后于2015年、2024年离世,留下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及一间车库作为遗产,评估价值约6万元。这本是父母留给子女的念想与依托,却因遗产分割问题,兄妹三人争执不休、互不相让。虽经村、镇多次调解,分歧始终难以弥合,刘某甲、刘某乙最终将刘某丙诉至沛县法院。

情法交融破坚冰,巧解症结唤亲情

大屯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洞察到,本案核心不仅在于财产分割,更牵涉深厚的亲情羁绊。征得双方同意后,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的驻庭调解员朱自英。她认真阅卷,精准“捕捉”纠纷的“关键症结”——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与财产分割。

“父母晚年,明明是我床前尽孝最多,财产理应多分!”“你们都有房了,这套老家的安置房就该归我!”调解室内,兄妹三人一见面便情绪激动,争执不休。

眼见沟通陷入僵局,朱自英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将三人分开,逐一深入疏导。调解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与委屈,理解他们赡养双亲的付出与不易;同时引导他们回忆共同成长的温馨点滴,重温父母在世时手足互助的亲情岁月。

待情绪逐渐平复,调解员重新组织三方共商。一方面,依法为据,明晰权责:明确指出三人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享有平等继承权。另一方面,以情为桥,呼唤互谅:强调孝悌乃家庭和睦之本,手足之情贵在体谅互让。“冰冷的财产分割,是否值得牺牲几十年的手足情深?血脉相连的亲情,难道不比一套房子更珍贵?”

折价补偿化干戈,自动履行续亲情

在调解员情理法并重的耐心劝导下,兄妹三人深受触动。综合考虑各方实际需求,调解员提出折价补偿方案供大家协商。最终,三人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甲取得安置房及车库所有权,并向刘某乙、刘某丙各自支付补偿款2万元。

“过去确实太固执、太计较,钻了牛角尖。现在想想,兄弟姐妹之间,哪有真正过不去的坎儿?亲情才是最该珍惜的。”刘某乙由衷感慨。协议达成后,兄妹三人感慨万千。若非此次调解,他们或许再难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敞开心扉。

在法庭见证下,刘某甲自动履行了协议补偿款后,与刘某乙共同向法庭申请了撤诉。

该案的实质性化解,是大屯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善用村规民约化干戈为玉帛的生动实践——不仅止纷争于诉前,更化戾气为祥和,让法治的终点抵达温暖的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