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贡献立法“金点子”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15日A01
日期:07-15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 通讯员 睢法宣)日前,《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7月1日起施行。睢宁县法院结合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践,提出的“草案第五条末尾增加压实责任的表述”以及“草案第十三、二十、二十二、二十三条增加主语”的建议获得采纳。
2024年,睢宁法院圆满完成首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任务后,获得连任。第二届任期以来,提出的立法建议先后被《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采纳,获得0052号、0089号、0131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据介绍,睢宁法院将统筹兼顾司法审判机关和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双重职能,不断完善法律适用和立法联系双向互促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地汇聚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