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活封活扣”护企“轻装前行”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11日A02
日期:07-11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伍晓伟 沈春霞)“感谢法院给了我们重生的机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为我们履行还款义务创造了条件。”近日,金湖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中,综合研判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既维系其“造血自愈”功能,又保障其“轻装前行”。
三年前,金湖某电缆公司因设备更新需要,以土地、厂房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后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被银行诉至金湖法院,并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发现,电缆公司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如果此时依据银行申请,对电缆公司的抵押财产进行查封、司法拍卖,势必导致企业破产,而且若强制拍卖,其价值很难保障,不利于债务清偿。执行法官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因案制宜、一企一策,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商讨。电缆公司坦诚介绍了企业现状、债务成因、实际困难和发展前景。执行法官则着重分析了强制执行给双方带来的利弊得失,并提出化解纠纷的方案,即采取“活封”措施,只查封电缆公司抵押财产的权属,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维持正常运营,实现创收与偿债并行。该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金湖法院坚持“一企一策”,重点关注涉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合同、债务等纠纷案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的理念,对暂时困难、尚有发展潜能的企业,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维系“造血”功能,增强“自愈”能力,让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更加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