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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小分队”涉非法经营罪被判刑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10日A06

日期: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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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那些摆在烟酒店展柜里的“高档香烟”,商标虽与大牌无异,“真身”却可能是粗制滥造的仿品。为了牟取利益,闫某等人不惜铤而走险贩卖假烟。6月27日,经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溧阳市法院判处被告人闫某、马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到六个月不等,缓刑二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到一万四千元不等。

动歪心思

闫某是一名快递员,每天奔波于大街小巷,高强度的工作下,抽烟成了他排解压力的方式。2024年10月的一天,在境外聊天软件中,他偶然发现了一个“宝藏”群组,里面售卖着价格低到离谱的香烟。

一开始,闫某只是想买低价烟回来自己抽,但商家告诉他:“外壳100%正品,味道稍有不同,转手售卖稳赚不赔!”想到自己微薄的工资,闫某心里盘算着:现在烟酒店那么多,要是低价拿货高价卖出,定能轻松赚外快。于是,闫某立刻下单了几条香烟。

到货后,闫某拆开包装仔细端详,烟盒上的防伪标识、烫金花纹都做得有模有样。点上一支抽上一口,味道跟正版只有些许不同,但也不影响售卖。想到商家那句“只要外包装是真的,别人根本发现不了”,闫某咬牙说服自己:“反正又不是不能抽,赚点外快补贴家用而已。”就这样,他明知是假烟,还是决定转手卖出。

合伙倒卖

闫某找了一家烟酒店,一进门,他就装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老板,这烟是别人送的,家里没人抽,便宜点收了吧?”看着包装完好的香烟,再加上闫某一脸“诚恳”的表情,店主放下戒心,以真烟的市场回收价回收了香烟。

尝到甜头的闫某,立刻加大了假烟的采购量,想要扩大“生意”规模。他将此事告诉了打零工的朋友马某和王某某,并承诺每售出一条假烟支付他们150元的提成,两人一听提成这么高,心里明白这烟肯定是假的,但为了赚钱还是决定加入。于是,三人开着马某的车,辗转周边城市的烟酒店倒卖假烟。为了不让他人起疑,闫某叮嘱他们:“每次就拿两三条烟,不要多,装得像一点,去过的烟酒店不要再去。”

2024年12月初,经人介绍,闫某结识了周某和孙某某,继续以之前的模式倒卖假烟,为了出行便利,他还用积攒的存款买了一辆二手车。马某则联系了朋友刘某某和张某,组成了新的团队,并按照每卖出一条假烟100元的提成支付给他们。没过多久,他们的足迹就已遍布周边浙江湖州、安徽芜湖等十几个城市,卖出了120多条假烟。

群众举报

正当他们沉浸在轻松赚钱的喜悦中时,殊不知,有烟酒店店主发现了不对劲,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在闫某家查获到了尚未售出的假烟,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涉案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25年1月15日,溧阳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闫某、马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

2025年5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明,闫某、马某等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在明知无烟草许可证不能销售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向烟酒店商户出售假烟300余条,非法经营数额5.6万元至13.9万元不等,从中获取违法所得7000余元至15000余元不等,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6月4日,溧阳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闫某、马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6月27日,溧阳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