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推出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09日A02
日期:07-09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张忠)7月8日,记者从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该院建立诚信企业涉诉“白名单”制度。该院在本辖区择优选择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市场信用良好、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规范的企业纳入诚信企业“白名单”管理,为“白名单”企业推出惠企举措,切实减轻“白名单”企业讼累,避免企业财产因小额案件频繁被查封的情况,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审查‘白名单’企业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白名单’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经法院必要性审查准予实施保全的,无需提供担保;对涉‘白名单’企业案件,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最大可能通过先行调解、诉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立涉企执行案件工作专班,建立执行局领导包案制,及时解决‘白名单’企业执行过程中找人、找物等难题……”据介绍,对于被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淮安区法院将依法在诉讼、保全、执行等各环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切实节约企业诉讼成本,提高企业诉讼效率,并激励企业积极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形成诚信守法良性循环。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申请加入诚信企业“白名单”,淮安区法院在充分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纳入诚信企业“白名单”的企业。对于“白名单”的建库、申报、管理、退出等关键流程,淮安区法院制定了《淮安区法院关于建立诚信企业涉诉“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对白名单库中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和动态管理,确保“白名单”机制有章可依、按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