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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高效化解用电合同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07日A04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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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沈祺虎 董振银 陈宜)“企业有所求,政法有所应。”金湖县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政法系统始终是企业最坚实的后盾,去年建起金湖法治护企工作站。近期,该站高效化解金湖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用电合同纠纷,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金湖县招商引资的重点生产型外贸企业,自2020年扎根塔集镇以来,持续深耕新材料领域,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4年,企业搬迁新厂区后用电需求激增,却在与南京某售电公司签订5年购售电合同时,因对方采取不合理手段误导盖章签字,企业陷入高价电费困境,仅2025年1-3月企业就多支出电费7.87万元,其中3月单月就多支出3.48万元。面对售电公司推诿搪塞,加之地域管辖限制带来的维权障碍,企业发展遭遇重大阻碍。

今年4月,企业通过“书记信箱”求助后,金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荣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协调会,深入了解情况、厘清问题、明确职责,要求工作站协同联动、迅速落实,全力解决企业诉求。

在工作站的统筹下,县委政法委快速响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详细调查合同纠纷详情、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当前困难,深入分析研判,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并将此案列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督办案件。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金湖县公安局经案大队民警运用专业侦查手段,抽丝剥茧锁定关键合同线索与具体经办人,为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塔集镇作为帮办单位主动靠前服务,联合县经案大队与涉事售电公司展开多轮法律释明与协商谈判,从合同效力、企业权益保护等法律角度据理力争,既彰显了执法刚性,也传递了法治温度。

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6月12日,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终止原不合理合同,重新签订一年半期限的新合同,售电公司以行业最优惠电价为企业弥补前期损失。这场历时数月的纠纷,在金湖政法系统的高效联动下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金湖政法系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缩影。“从线索摸排到法律支撑,从协商调解到权益保障,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为企业扫清了发展障碍。”张荣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