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开区法院以法治笔墨书写生态答卷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04日A08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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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系统保护,法庭专门制定《大运河环境资源审判三年发展规划》,围绕“高质量审判”和“高水平保护”两条主线,细化17项具体任务。在古运河畔的三湾公园设立司法修复基地,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让破坏者成为修复者。这种“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正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入人心。
深化协同共治
织密流域保护联动网络
初夏的高邮湖上,扬州经开区法院与安徽天长市法院、江苏盱眙县法院的法官们共同巡查水域。今年2月18日,三地法院签署《环高邮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建立起跨省司法协作机制。这种协同保护模式,正是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拓展“朋友圈”的生动实践。
“单打独斗解决不了流域性环境问题。”扬州经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俊深有感触。为此,法庭主动对接南京海事法院设立京杭大运河扬州巡回审判点,实现水运与生态保护的协同;与全市24家职能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与五家市级机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大运河沿线基层检察院建立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在党支部领办的“网格法庭”中,法官联系村委会干部成功调解了因无人机喷药“误伤”邻田莲藕的相邻关系纠纷,展现了基层治理的创新智慧。
这种协同效应在王某荣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得到充分体现。法庭将巡回审判搬到全国文明村、全省生态村宝应县安宜镇金湖渔业村,邀请当地村民和渔业、公安等部门共百余人旁听庭审。法官的专业讲解让群众明白了“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需要与时俱进。“鱼类是水域生态链的重要一环,用三层网捕捞会破坏鱼类栖息地。”一位老渔民恍然大悟。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法庭将法治种子播撒在运河两岸。
厚植法治文化
传播生态司法保护强音
“同学们知道吗?运河边的这棵古树已经几百岁了,它和运河一样需要法律保护。”在三湾公园大运河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树人学校的同学们正在体验沉浸式法治教育。这种将课堂搬到实景中的普法方式,是法庭“传播保护好声音”的创新举措。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持久的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共识。为此,扬州经开区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邀请南京中级法院审判专家专题讲授生物多样性保护;在仪征市新集镇巡回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代表旁听;扬州市政协委员、扬州大学中国大运河研究院副院长黄杰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指导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相关工作;关于加快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建议,经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后引起广泛关注;在裁判文书中适用《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促进了地方立法与法院裁判的良性互动。
“从‘独奏曲’到‘交响乐’,我们正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运河保护格局。”扬州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国凡这样描述工作愿景。当韩某霞诉生态环境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的判决书引发生态执法部门讨论,当微博上341万网友为“猎鸟案”点赞,当小学生们把环保理念带回家中……司法保护的涟漪效应正在不断扩散。
大运河的波涛里,倒映着司法守护的执着身影。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生态,从个案审理到机制创新,从专业审判到全民普法,扬州经开区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正在探索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流域司法保护之路。随着一项项措施落地,这条千年运河必将焕发更加夺目的生态光彩,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