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0万只海蜇苗“回家了”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01日A06
日期:07-01
本报讯(通讯员 王昕)6月24日,盐城经开区法院组织开展以“保护海洋生物 坚决打击违法捕捞”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在相关部门的共同见证下,1680万只优质海蜇幼苗被投入黄海,用于补偿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还邀请市政协委员参与见证。
活动现场,盐城经开区法院和射阳县农业农村局组建联合监督工作组,对海蜇苗种采购、运输、投放全流程实施严格监管。专家组依照标准流程,对苗种规格、数量进行细致核验,对海蜇苗的健康状况、是否携带病菌及寄生虫等进行检测,确保增殖放流的海蜇苗规格符合放流要求。
此次活动缘于一起非法捕捞案。2021年5月至6月伏季休渔期间,被告人陈某、郑某等人组织人员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生态进行补救。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目前已缴纳部分生态赔偿金,但因经济困难,申请采用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经开区法院依法调查核实了申请人家庭情况后,为兼顾公益保护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邀请专家对增殖放流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替代性修复建议科学合理。最终,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修复意见,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此次投放的海蜇苗,在种类、数量、大小上均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执行,并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