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利剑破晓 “执”争朝夕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7月01日A06
日期:07-01
本报通讯员 李函潞
本报记者 王晓红
6月26日凌晨4时30分,天色微亮,空中零星飘荡几滴碎雨,连云港连云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经在院内集结完毕,整装待发。连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国栋作执前动员和任务部署,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兵分两路,按照既定方案以雷霆之势向执行现场出击。此次执行行动还特别邀请到10名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执行,监督执行。
法院调解后仍不履行?
拘传到院当场结清!
申请执行人路某与被执行人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路某与仰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10月,仰某因经营周转向路某借款2万元。后期,仰某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迟迟未还,路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但仰某并未按期履行,路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此次执行行动中,法官成功将仰某拘传到法院,向其释法说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最终,仰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转变态度,主动联系家人将本案1.32万元案款缴纳至法院,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逃避不是办法
欠债终需偿还
申请执行人施某与被执行人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惠某以各种理由拖欠施某工资3.6万元。因惠某始终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施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某各种逃避,导致执行法官始终未能与其达成有效沟通。将惠某现场传唤至法院后,惠某仍消极抵抗,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如继续抗拒执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惠某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两期支付款项,并当场履行第一期1万元。
法理情兼顾
善意执行守护成长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程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4年底判决程某限期支付胡某承揽费2.49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始终未主动履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说理沟通,但程某仍没有积极履行。执行行动中,法官前往程某住所准备实施拘传,发现其家中仅有程某与两名幼童,且程某表示无人可以代其照看。为避免幼童单独在家发生危险,法官没有当场拘传程某,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向程某讲解该执行案件办案思路与进展情况,并郑重告诫程某:“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主动履行才是正确的解决办法。”程某对法院的善意考量表示感谢,承诺事后将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周行动,连云法院共计拘传被执行人18人,拘留1人次,搜查35次,执结案件31件,执行到位金额142万余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