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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检海联动守护安澜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26日A05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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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孙雯 张晋毓 记者 郎建强)为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6月20日下午,扬中市检察院联合镇江扬中海事处开展了以“检海联动护安澜,法治领航保平安”为主题的专题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专业提醒、互动咨询等形式,精准传达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助力企业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扬中多家码头企业代表受邀参加。

活动中,检察干警以PPT演示形式,系统梳理了该院近五年来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件。结合检察机关参与地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本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提出了“聚焦重点领域、突出科技赋能、健全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等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生动的案例讲解,为企业切实敲响了安全警钟。

针对当前高温、洪水季节的特殊气候条件,镇江扬中海事处工作人员结合辖区水上交通特点,进行了专项安全提醒,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船舶适航检查、船员持证上岗规范,加强对码头设施、缆桩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同时,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船舶锚泊、人员撤离等应急准备,切实防范因高温暴晒、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活动设置咨询环节,企业代表就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难点提问,检察官与海事工作人员结合法律法规与监管实务逐一解答,为企业提供“法治锦囊”,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地。

活动尾声,镇江扬中海事处处长王松青结合海事监管的工作经验,对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要强化思想引领与责任压实,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与精准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与实战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将安全制度从‘墙上’落实到‘地上’,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员工作为安全基石,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规范操作内化为日常习惯。”扬中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安凌强调。该院将继续发挥“八号检察建议”的引领作用,通过办案监督推动地区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

此次“检察蓝”与“海事蓝”的携手联动,既是一次法治宣传的精准送达,更是一场安全责任的同频共振。下一步,检海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定期培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精准化的法治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地区安全生产,为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