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法检联合开展“禁毒普法课”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26日A05
日期:06-26
本报讯(通讯员 董健)6月20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一起贩卖毒品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而在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南京林业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时值第十五个全民禁毒宣传月,玄武区法院与玄武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了这场别开生面的“禁毒普法课”。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毒品来源、贩卖过程、量刑情节等内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即使是微量毒品,也具有显著的药理作用,连续使用会造成依赖性,严重损害使用者的健康,正是因为毒品的巨大危害性,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被告人能够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新回归社会。”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向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说明了毒品的危害性和我国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态度,告诫大家远离毒品,参与旁听的同学们纷纷点头认同。
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承认其在境外聊天软件群聊中寻找卖家,购得大麻烟、大麻叶后又转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会对社会作贡献。”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我们马上也会面临工作,这次庭审让我们看到了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法律工作者的真实工作状态,在这样庄严肃穆的法庭上进行激烈的碰撞与交锋,让我们受益匪浅。”庭审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场零距离的观摩之旅,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尤其是看到被告人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却因为贩毒被判刑,让我们明白了毒品沾不得,贩卖更是万丈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