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24日A02
日期:06-24
南京加索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康荣达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5年05月23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02工认【2025】302号),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信息地址,于2025年06月05日向你单位法人王培文邮寄此决定书,被退回,于2025年6月17日进行现场留置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后30日内,到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