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24日A02
日期:06-24
南京加索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张劲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照工商登记信息地址,于2025年6月5日向你单位法人王培文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显示收件人拒收,退回本局。2025年6月17日,本局进行现场留置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后30日内,到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公告时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