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庙头法庭守好为民“前哨站”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17日A05
日期:06-17
本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6月11日,宿迁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评估活动,经评委现场投票,确定沭阳县法院庙头人民法庭为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荐申报单位。
据介绍,庙头法庭针对辖区花木企业较多、花木纠纷频发的实际,充分发挥“前哨站”作用,走进花木种植村居等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全庭法官全部下沉花农微信联络群,及时了解花农经营真实情况,先后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180余个,解答花农提出法律问题500余条。法庭指导辖区花木协会、板材协会,以及堰下、双荡等20余个村居制定行业公约、修改村规民约,推动行业协会和自治性基层组织加强法治自律,源头预防矛盾,确保规范诚信经营。2024年以来,法庭共指导各类主体修改、制定村规民约50余份,今年1至5月,涉花木、板材企业纠纷同比下降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