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政法共学堂” 深化长江保护法治实践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16日A04
日期:06-16
本报讯(特约记者 宁政法)6月5日世界环境日,南京市政法系统第八期“宁政法共学堂”在鼓楼区检察院举办,聚焦“长江流域系统性法治治理的实践探索:司法保护和刑事司法协同的南京样本”开展同堂培训、专题研讨。本次培训由鼓楼区委政法委、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旨在通过分享司法保护与刑事司法协同的经验做法,凝聚多方合力,深化长江保护法治实践。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颜畅主持活动,市区两级政法单位、行政执法机关、相关部门领导、街道政法委员、干警代表和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
活动上半场主题是“司法保护”。鼓楼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苏,分享了检察机关构建“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协同治理”路径的实践经验。南京市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惠宏,介绍了鼓楼滨江段从生产码头向生态长廊的转型实践。鼓楼区法学会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会秘书长祝红,围绕通过课题研究、专题研讨推动立法执法衔接谈心得体会。
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程晓燕作专家点评,高度肯定了三家单位在长江司法保护工作中秉持的系统、协同理念,强调法治实践需兼顾生态修复与长效治理。
活动下半场主题是“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玄武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安洪强,介绍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推动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的经验做法。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副局长陈国荣,提出构建紧密型联合执法格局以破解治理难题。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莫军,强调要通过科技强警、协作配合、重点攻坚等路径提升治理效能。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王新星,系统介绍了南京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效。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卫星作专家点评,高度评价发言的务实性与前瞻性,呼吁在“法典化时代”,应进一步深化对“比例原则”的理解和遵循,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期“宁政法共学堂”理论与实务交融、司法与执法协同,生动展现了长江保护“南京样本”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