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以抢夺罪判处兄弟二人刑罚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16日A02
日期:06-16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张子逸 欣旭伟)在日常生活中,有人遵纪守法,平安出行;有人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耍起“小聪明”,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兴化市法院审结两起抢夺罪,个体运输司机石家兄弟二人,因强行冲卡逃费144次,从手握方向盘的司机沦为身负刑责的罪犯。
石家兄弟二人从事运输工作,常年奔波在路上。为节约运输成本,二人竟动起了歪脑筋。自2023年以来,二人驾驶货车途经兴化境内收费站时,不是老老实实排队缴费,而是利用收费员反应不过来的间隙,紧跟前车快速通行,或者故意撞击收费拦道杆,强行冲卡逃费。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他们一次次铤而走险,累计冲卡逃费竟达144次。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收费记录并报警。石家兄弟到案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退赔了全部通行费用,并额外支付了补偿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兄弟二人强行冲卡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收费方管控中财物的公然夺取,符合抢夺罪中“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抢夺行为即可构成抢夺罪。石家兄弟在短时间内疯狂冲卡144次,其行为次数远超入罪标准。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了通行费、支付补偿款取得谅解,且预缴了财产刑保证金,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石大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因石二有多次前科劣迹,故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石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