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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开出5000元“司法罚单”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13日A03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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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刘小芝 贾俊辉)一女子企图用谎言“瞒天过海”,最终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如皋市法院执行干警在办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石某开出了5000元“司法罚单”。

2023年6月,黄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石某分别偿还欠款20万元、30万元。审理中,因石某态度诚恳,表明自己暂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待自己年底退休时提取公积金立即履行欠款,遂两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

半年后,黄某、李某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但石某并未露面,委托其丈夫到庭与两人协商还款。该过程中,其丈夫代为偿还部分欠款。同时,石某声称尚未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待能提取后马上给付剩余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石某再次食言,黄某、李某两人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干警陈路遥接手案件后,对于石某多次提及的公积金,他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

“申请执行人在审理中未保全公积金,一时轻信了石某,致使她在案件进入执行前第一时间提取了公积金账户资金50余万元。”陈路遥介绍说。在后续谈话中,石某承认该笔款项被其转移给亲属并用于其他还款、消费。对此,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拒执犯罪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第二日,石某及其丈夫主动来到执行局。

考虑到石某丈夫在代石某报告财产过程中主观恶性较小的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他予以训诫。同时,针对石某隐瞒财产状况的做法,如皋法院依法对石某进行司法拘留。当天,石某具结悔过,由其家人代为履行8.35万元并取得黄某、李某的谅解。法院最终变更处罚措施为罚款5000元,石某当场缴纳了全部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