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的轻抚下,万顷碧波闪烁着细碎的银光,不时有鸟儿在水面嬉戏,或是围着船儿盘旋,湖中岛屿星罗棋布,水天相接之处,似徐徐展开的画卷……这是如诗如画的洪泽湖。
洪泽湖既是淮河流域大型水库、航运枢纽,又是渔业和禽畜产品的生产基地,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以下简称洪泽环资法庭)就坐落于洪泽湖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个个数字记录着这个成立于2019年的年轻法庭的足迹:891件案件审结,责令近300名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责任,1.3万株树木重构湖岸生态屏障,400万尾鱼苗激活水体自净系统,1500余万元生态修复资金注入流域治理,200余场巡回审判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声音传遍田间湖畔……得益于如此成绩,洪泽环资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成为我省环境司法领域的一颗灿烂明星。
法律效果与科学精神“共振”
2019年4月的一个清晨,村民老李蹲在田埂上,盯着自家的土地发愣,仅仅一夜之间,地里的青菜怎么枯黄得如同被火烧过?不远处本村废弃的水塘内堆满灰白色粉末,发出刺鼻的味道。
老李感觉眼前的情况很不正常,于是马上报警。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原来,左某、徐某经营了一家金属加工厂,为节省每年数十万元的危废处置费,将20余吨废铝灰偷偷倾倒在水塘中。经鉴定,废铝灰含砷、铅等重金属,遇水释放毒性,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8类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污染较大。
为了避免影响扩大,当地政府用400余吨土壤对左某、徐某倾倒的20吨废铝灰进行搅拌熄灭,搅拌后的废铝灰与土壤的混合物重453.84吨。
后当地政府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其编制应急处置方案,方案中建议处置的价格为1000元/吨。而实际操作中,当地政府委托的相关公司却按照危险废物的标准对混合物进行处置,处置单价为2800元/吨(含税、含运费),所有费用累计高达180余万元。
1000元/吨的建议价格与2800元/吨的实际费用形成的巨大差额,不仅使应急处置的成本陡增,更在后来案件审理中埋下了争议的伏笔。
2019年12月,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向洪泽环资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立案后,承办法官蒋莹莹看着证据材料,不禁深思:“20吨污染物使用400余吨土壤覆盖,处置成本是否超标?而且污染物与土壤的混合物也按照危险废物的标准计算处置费用,这样真的恰当吗?对被告人又是否公平呢?”
审判团队经检索相关案件,发现类似污染案件中处置费用多按实际危害计算;咨询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家后得知:废铝灰仅在明火燃烧时释放毒烟,局部掩埋即可控制风险。
该案经过合议庭充分合议后,最终,洪泽环资法庭判决左某、徐某承担实际污染导致的生态损失,对超出合理范围的应急处置费用不予认定,并在判决书中明确:“应急处置应遵循必要、合理原则,既要严惩犯罪,也要避免公共资源浪费。”
这一判决如巨石投湖,激荡起层层波澜。被告人当庭悔罪,并及时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环保部门收到了洪泽环资法庭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在回函中环保部门诚恳表示,将重新审视应急处置标准,严格规范调查取证程序;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一等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科学精神的“共振”。
法槌声在博物馆里响起
2023年秋,大云山汉王陵博物馆的大厅内,被告人王某平盗掘古墓葬一案在此开庭。青铜剑与铜镜在展柜中沉默,主审法官刘丹丹的法槌声却格外清亮。
“墓葬不是‘无主之地’,盗掘行为斩断的是文明的血脉!”庭审中,刘丹丹将考古报告、文物鉴定意见逐一呈现。当大屏幕播放盗洞照片时,旁听席上一片哗然——盗墓贼不仅破坏了西汉江都王刘非的陵寝,更让数十件未及出土的文物成为废品。
这场“博物馆庭审”的背后,是法官团队72小时的准备工作。从40公里外提审犯罪嫌疑人,到协调警力全程押解;从测试庭审音响效果,到预演突发状况处置,刘丹丹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预案。
因盗掘行为对墓葬资料的完整性和墓葬保护造成严重破坏,对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判断产生严重影响,洪泽环资法庭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决王某平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令其对抢救性考古发掘费用7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场庭审获得了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网友留言如潮:“文物‘旁听’审判,这是跨越千年的正义!”“建议全国推广,让盗墓贼在老祖宗面前认罪!”
为进一步扩大文化遗产保护面,淮安市中级法院推动在市级层面签订《关于构建涉文化遗产案件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建设座谈会纪要》,在文物密集村落设立文物保护工作站,编制文物保护宣传册,进入中小学开设文物法治课堂,全力提升群众守护文化根脉的意识。
东方白鹳从“过客”变成“常客”
2023年夏天的一个傍晚,4名偷猎者为饱口腹之欲,用气枪射杀了东方白鹳。
2024年6月5日,第53个世界环境日当天,这场特殊的案件庭审通过央视《庭审现场》栏目走进千家万户,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向公众视野。
“我不知道这是保护动物,以为就是普通大鸟。”提审时,被告人李某的辩解让蒋莹莹心中一沉。她深知,若不能戳破谎言,此类悲剧必将重演。庭审前,她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被告人的职业、爱好、作案工具、作案轨迹等方面的取证,很快公安机关便确认,被告人早有“打野味儿”的恶习。
庭审现场,南京警察学院教授刘昌景的证词令所有人屏息:“东方白鹳素有‘鸟中大熊猫’之称,是湿地生态链的‘关键物种’,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等级,全球仅存数千只,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更是洪泽湖流域的重要生态标志。它们的消失可能导致昆虫泛滥、鱼类减少,最终摧毁整个湖泊生态。”
洪泽环资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刑罚。
司法之力,不仅在于惩治,更在于唤醒。洪泽环资法庭不仅依法严惩了违法行为,还持续推进东方白鹳的保护工作。他们建议当地政府在洪泽湖流域划定东方白鹳保护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活动;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合作,制定东方白鹳栖息地保护计划,竖立东方白鹳栖息地提示牌,确保东方白鹳生存家园不受破坏。
如今,洪泽湖流域生态圈逐步稳定,东方白鹳也从“过客”变成洪泽湖流域的“常客”,筑巢数同比增长180%,这正是洪泽湖流域生态提质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