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温情审判”续写和睦亲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6月10日A05
日期:06-10
“您运用了情与法的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值得赞扬!”一桩分家析产案件经南通通州湾法院调解结案,一对表姐弟和好如初走出法院后,被告的代理人向承办人竖起了大拇指!
姐弟打起官司,法官又是如何借“情”化解呢?
原告余甲的父亲与被告余乙母亲系嫡亲姐弟。2007年余乙向舅舅、舅妈购买了位于三余镇旁的三间老房子(100余㎡,旧时有两本房屋产权证,一本77余㎡、一本33㎡),余乙夫妇对三间老砖瓦房推倒翻建后入住至今。2008年,为便于办理权属证书,双方形式上订立“赠与书”,约定甲方将77余㎡房屋以赠与对价4000元赠与乙方,因双方疏忽且彼时关系亲密,未能将其余一本房产证上的33㎡面积写入赠与书。后余乙舅妈季某基于某种思念老宅的想法加上年迈等原因,认为上述房屋并非出售,要求儿女余甲等人起诉分割上述100余㎡房屋。
法官在初步阅卷后,发现了案件中的隐情。案件中,原、被告双方曾经的融洽反而传递出一种亲情破裂、争夺财产的代入感。法官助理尝试着进行调解,但被告表示请好了律师,等着开庭。为了避免双方庭审不当发言激化矛盾,法官主动和双方联系、了解诉求。
庭前工作起了效果。开庭时双方理性发言,被告余乙夫妻俩,心平气和陈述案件事实,对舅妈季某的反悔,未生气顶撞。庭审后,法官得知,从小到大,余甲与余乙虽系表姐弟,却胜似嫡亲姐弟。因余甲母亲季某年逾古稀,要索回老宅,情绪不稳,让余甲姐弟头疼不已,其并非争夺房屋,实属不得已才起诉,希望法院判决让老人安心。得知事实真相后,法官先让双方回家,心中已然另谋调解方案。
5月的一天,借着现场查看案涉房屋的名义,法官来余乙家中上门调解。一听说法官上门调解案件,周围邻居也围了过来,一同出谋划策,都想帮助了结此起纠纷。法官和余乙夫妇说:“亲舅妈年纪大了,你们不要计较,当年的材料也有漏洞,借此补全,不能让你和余甲的姐弟之情因本起纠纷生出更大的嫌隙,你们数十年的亲情要比这个案件重要啊!”听着暖心的话语,回忆起过往的亲情,余乙夫妇也打开了话匣子,诉说着姐弟曾经的亲密。回忆完过去的美好,余乙夫妇当即同意愿意通过法院组织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于5月下旬签字和解。看到余甲和余乙姐弟解开心结、和好如初,承办法官也高兴地说:“小案件办出了大效果,姐弟和好的场景真令人动容啊。”
近年来,通州湾法院在处理涉邻里、民生案件中,立足于案结事了、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不机械适用法律,不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着重于实质解纷,灵活运用法、情、理穿透纠纷调解过程,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