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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宣传老兵把“小案件”讲成“法治大课”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27日A05

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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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周莉莉)5月23日,在河南郑州举办的全国法院第一期全媒体宣传与舆论引导研讨班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处长顾建兵向全国360名法院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骨干分享宣传实战经验,赢得现场热烈好评。“课程里的每一个观点都充满智慧,每一段分享都干货满满,我由衷地感谢您毫无保留倾囊相授!”来自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学员蔡莉发出如是感慨。

据了解,自2024年2月起,这已是顾建兵第四次登上全国性法院宣传舆论研讨讲台。分享中,顾建兵以2021年3月南通中院审理的“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为例,深入剖析新闻挖掘与宣传策略。他敏锐捕捉到案件蕴含的司法导向价值,积极推动该案全媒体直播,并在二审判决次日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报道,后续还邀请法学专家评析扩大影响力,该案话题三度登上微博热搜榜,阅读量高达5.7亿次,收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及公众广泛点赞,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2021年度十大案例,获得“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提名。

以鸡蛋案为引,顾建兵提炼出新闻宣传方法论。他强调“好的新闻不是创作出来的,而是挖掘出来的”,投稿需紧跟报社策划与上级法院约稿动态,文风要“深活兼具”,“努力把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他针对报纸不同版面给出策略:案例版突出司法实践典型性,评论版彰显观点深度,图片新闻确保要素完整。同时,他还结合实际工作,简要介绍了典型案例推介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要点,以及面对舆情时的舆论引导方法,帮助基层法院在宣传工作中更好地应对复杂情况。

浙江海盐法院宣传干警王家维已是第二次听顾建兵授课,他赞叹:“每次都能解锁新干货,这些基层经验对实际工作太有指导意义!”

此外,他还结合南通海安法院破产重整案例和“凡人小事”栏目稿件,展现司法护航企业决心与传递司法温度的宣传技巧。“干货满满,细节都倾囊相授,非常受益。”黑龙江双鸭山中院丁宁在课后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从事法院宣传工作21年,顾建兵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21年12月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作为首届中国法官文联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他在此次在全国法院研讨班上分享的基层宣传经验,源自江苏法院宣传工作实践,为各地法院解决宣传稿件选题、写作、投稿等问题,以及开展风险防控和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了参考,促进了全国法院宣传工作经验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