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交强险 购买难的对策建议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20日A07
日期:05-20
近年来,摩托车交强险购买难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甚至催生跨省非法代理、身份信息买卖、虚假投保等乱象,严重影响了群众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
笔者经调研发现此类现象主要特点如下:
利润低、风险高,保险公司变相拒保。交强险本质上是一种公益性保险,摩托车保费较低、出险率高、利润少,导致保险公司在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上承保意愿低。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例,排量250cc以下的摩托车交强险保费低为192元,而出险率高、赔付金额大,最高可赔付18万元。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假称无此业务、系统故障、需网上认证等方式人为增加投保障碍的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
实名制投保审查不严,催生“买卖身份信息+虚假投保”产业链。部分投保人线下投保受阻后,因对网上投保流程不熟悉或不会操作,给了非法代理人可乘之机。非法代理人利用部分省份线上投保小程序无实名制审查或实名制审查不严的漏洞,以在外省投保保费更低为借口,向投保人收取明显高于本地保险公司的保费,通过“P图造假+非法购买当地身份信息”的手段为投保人在外省投保,赚取中间差价。
保险公司拒赔,伤者、车主损失惨重。交通事故发生后异地保险公司往往以投保人车辆车牌号与保险单上的被保险车辆不一致等为由拒绝理赔,部分法院亦判决保险公司免赔。同时,因车主委托“黄牛”购买交强险,中间亦经过多道转手,保费亦不做退还,导致车主“财险两空”,承担巨额赔偿。
对此,笔者建议,从政策引导、监管强化、服务优化和宣传引导四个维度协同施策: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将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情况纳入保险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与车险新产品审批、分支机构设立等挂钩,要求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按当地摩托车保有量的一定比例承担基础承保义务二是强化承保监管。严格实名制认证,实现车辆信息、车主身份证、人脸识别三重比对,杜绝跨省虚假投保,对协助伪造资料的代理中介、反复出险的高风险车主实施行业联合惩戒。三是优化投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摩托车保险服务站,联合邮政、农机站等基层网点提供代收代投服务;简化线上投保流程,在“交管12123”APP或官方公众号增设摩托车险投保模块,实现“行驶证自动识别+电子保单即时签发”。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车管所、检测站、加油站等定点设置宣传展板,二维码直连官方投保入口;对摩托车投保的正规渠道及非法代理的危害等通过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定向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