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咨询公司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部分法律咨询公司存在缺乏专业人员、服务质量不高、违规代理诉讼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笔者经分析发现,法律咨询公司运营存在三方面问题。
推广宣传“夸大化”致咨询客户易受骗。首先,有的法律咨询公司往往在淘宝等平台开设网店,通过虚假成交量和好评来打造店铺评分高、销量大的外观,同时还在抖音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发布同一段“噱头”视频来诱骗客户。其次,有的法律咨询公司声称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向法律意识不强的客户炫耀或者虚构其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有关系,不实宣传使客户陷入“误区”。最后,有的法律咨询公司隐瞒诉讼风险,做出“案件交给我肯定胜诉”“帮你搞定法官”“缴费后可以帮你保全”等虚假承诺,致使当事人利益受损失。
经营运行“乱象化”致服务质量不够高。首先,有的法律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只涉及法律咨询服务,但其却违规代理案件、参加庭审等。其次,有的法律咨询公司以立案费、调取被告身份信息费、出庭费、调查费、梳理关系费等名目“切割化”收取高额费用,并向客户承诺法院会支持所有法律咨询费,扰乱诉讼秩序。最后,有的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既不通实体法也不懂程序法,却以“精英律师”名义提供咨询,导致客户无法得到帮助。
监督管理“真空化”致市场秩序受影响。首先,有的法律咨询公司在获得案源后,会通过第三方中介,将需要出庭应诉的纠纷案件,以低价发包给青年律师或案源较少的律师。其次,存在法律咨询公司控制律所或者律所控制法律咨询公司的情形,它们分别与同一客户签订法律咨询合同和诉讼代理合同,分别收取法律咨询费和诉讼代理费。最后,与律所不同,法律咨询公司设立只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即可,不需要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缺少律协和司法局管理,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法律咨询公司无法形成有效监管,导致监管粗糙且难以见效。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建议:
加强对入驻账号和视频发布的审核。要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账号入驻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店铺、链接进行管理并要求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店铺关闭或链接下架。要加大对短视频的审查力度,对法律咨询公司发布的虚假、不实“短视频”予以下架,并对法律咨询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完善法律咨询公司注册运营规则。要严格落实注册审查制度,对相关注册公司以及人员的资格进行细致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注册公司和人员,坚决杜绝其进入该行业。要建立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明确法律咨询公司的收费规则、处罚条件、禁止事项、广告限制等内容。
强化对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要规范法律咨询公司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实现法律咨询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对等。法律咨询公司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不断提高法律咨询公司服务社会的道德标准,增强法律咨询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建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建立法律咨询公司各层级的行业协会,让法律咨询公司受到行业协会的管理,实现行业协会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有效对接。同时,建议设置各类专业委员会,制定出台法律咨询公司的行为准则和从业规范。
加大行政机关联动协作力度。要厘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审批权限,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的法律咨询公司监管体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配合,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
健全投诉处罚制度机制。要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开通投诉服务热线,自觉接受公众对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督和举报,切实维护好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对法律服务咨询公司违规承接诉讼业务、执业律师违规为法律咨询公司办理业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咨询公司违规接受诉讼代理、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