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联动护权益 善意执行促双赢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20日A06
日期:05-20
本报讯(通讯员 赵晶晶 记者 翟敏)近日,兴化市法院执行局跨越千里奔赴浙江,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朱某与李某因货款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需给付朱某拖欠货款39万余元。执行中,法院未能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亦无法查找李某下落,遂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今年5月初,朱某经多方打听,了解到李某儿子在浙江办厂,去年案件和解后,其子就将父亲接到了身边。依据线索,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异地执行预案。在抵达浙江后,执行干警先到达当地派出所,确认朱某的居住证信息。了解到执行干警来意,当地派出所积极给予协助,经核查发现李某居住证未登记在本地,随后公安民警与执行干警直奔厂区,在民警协助下,顺利找到李某。
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李某一脸惊愕,随即便明白了干警来意。他坦言虽然和儿子共同经营工厂,但因经济下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并非故意逃避债务,请求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当场组织调解,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申请人朱某考虑对方企业经营实际,放水养鱼。经过2小时沟通磋商,朱某同意继续按和解协议履行,但必须给付拖欠的协议款项,李某随即筹款,最终一次性给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