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润家风护成长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20日A06
日期:05-20
本报讯(通讯员 季小颖 徐子涵)在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为共建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泗阳法院家少庭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令实践”双管齐下,推动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提升家长依法带娃、科学育儿能力。
5月14日下午,泗阳法院家少庭法官和法官助理走进至泗阳桃州睿智园,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讲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吸引众多家长驻足参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同时,干警还向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
为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职责,用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对一起离婚案件回访中,法官绳梅发现被告赵某存在怠于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及未曾探视孩子的行为均属于未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为指导、督促赵某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绳梅依法向赵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积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监督、管理等义务。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绳梅嘱咐赵某需努力消除离异家庭对未成年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更要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