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是为孩子着想,但你们仔细考虑过欣欣(化名)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吗?或许她只是想要爸爸妈妈简单的陪伴和关心!”
一阵发问,让刚刚还在互相指责、互不相让的两人,瞬间冷静了下来,“一切为了孩子”让这对父母“停战”。
这是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探望孩子拒送还
2020年11月,刘某与唐某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年仅2岁的婚生女欣欣由刘某抚养,唐某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及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款项,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唐某有探望欣欣的权利,周末、每年寒暑假可接欣欣共同生活。
今年2月,因刘某母亲患病,唐某以刘某无暇照顾女儿为由,将欣欣接回洪泽生活。后唐某拒绝将欣欣送回刘某处,双方为此不仅发生口角,双方亲属之间也发生了肢体冲突。一纸强制执行申请书,让双方的“战火”升级。唐某不仅不让看孩子,更不用说将孩子送回刘某身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鲁海军拨通了唐某电话,并约他到法院接受调查。“鲁法官,我也有自己的考虑。欣欣已经满7周岁,现在读二年级,有一定的独立表达能力,因为刘某现任丈夫有过打骂刘某的行为,在欣欣心里已经产生阴影,她多次表示不愿意回去,不愿和她妈妈一起生活。我希望法院遵循孩子的意愿,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唐某解释了不愿意交还欣欣的原因。
刘某则表示,小孩自小就由她照顾,这次是因为她母亲生病无人照看小孩,才送到唐某家里代为看管一段时间。
双方从各自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都有着强烈的抚养小孩的意愿,各不相让。
柔性执行护亲情
“案件执行涉及孩子抚养权,更涉及孩子的健康成长,解心结是工作的重点。”鲁海军认为,生硬的执行或许能解决一时的纷争,但难以从根本上修复双方关系、化解矛盾,遂决定通过教育引导,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柔性执行的方式让双方回归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轨道上来。
于是,鲁海军把双方当事人约在执行局调解室见面。
为做好调解工作,他主动联系洪泽区检察院未检部门,通报案情,梳理执行争点,提醒调解重点。当天,检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参与调解过程。
“我只是希望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唐某言辞中满是对孩子的愧疚与思念,他向承办法官倾诉道。
“欣欣自从生下来,都是我全程陪伴成长,现在欣欣离开我,换个生活环境,她能适应吗?”刘某透露着满满的担心。
“我们更关注的是如何能让孩子在父母离异后仍能感受到父母完整的爱。”鲁海军认为,该案矛盾的症结在于双方都认为对方的做法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接着,鲁海军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探望问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试着放下对彼此的成见,耐心剖析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全程关怀促成长
为了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鲁海军采用“情景再现”方式,让父母分别体验欣欣在两种生活环境中的真实状态,当欣欣的画作《我想有个幸福的家》展示出来时,鲁海军蹲下身,平视着欣欣的眼睛:“能告诉叔叔画里的小朋友在想什么吗?”
孩子咬着嘴唇指向画中流泪的小人:“这是妈妈,这是爸爸,他们要是能不吵架就好了。”这句话让在场的父母瞬间红了眼眶。
“法官叔叔,我想要和爸爸一起生活。”7岁的欣欣稚嫩的声音在调解室里响起。这个简单的心愿,牵动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在检察官姐姐的引导下,放下包袱的欣欣向她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意愿。
“欣欣既然已经选择,我们就要尊重她的意愿,后面你可以定期与孩子进行电话聊天,在节假日探望孩子.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对孩子的爱不能缺席。”鲁海军耐心劝导,刘某当场表示理解。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结案申请书,明确了具体的探望时间、方式以及沟通机制。
“法官谢谢你,我们可能确实是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和需求,我们会把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陪伴她健康快乐的成长。”当事人双方都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承诺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看到这一幕的欣欣,她笑了,笑得很灿烂。
“家事审判不能止于定分止争。”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表示,该案探索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全程关怀”机制,后续将联合妇联、教育局建立跟踪回访档案。据悉,该案调解成功后,欣欣已顺利转入新学校,心理咨询显示其焦虑指数下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