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严格执法筑牢旅游安全防线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19日A03
日期:05-19
本报讯(通讯员 李静)近年来,随着网络平台成为旅游产品推广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公司趁机浑水摸鱼,以自驾游俱乐部、研学、旅拍、户外运动等名义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揽客出游,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近日,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泰州某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运营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发布10余条包价旅游产品招揽游客,并支持线上实时支付,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取得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对其责任人员谢某处以2000元罚款。
此类行为社会危害不容小觑。一方面,自驾游行程中可能遭遇服务缩水、存在较高安全隐患等问题,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且投诉无门;另一方面,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正规旅行社的经营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