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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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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海陵构筑和谐劳动关系新生态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16日A04

日期: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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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资纠纷增多的背景下,泰州市海陵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从前端预防、中段介入、末段审理三个关键环节发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解决体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前端预防,构建三维立体普法宣传格局

海陵法院着力构建“三维立体”普法宣传格局,从规范指引、典型案例、多元载体三个维度入手,做好劳动纠纷的前端预防工作。

该院发布普法宣传手册,编印企业用工规范资料,为劳资双方在劳动用工、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明确指引,引导双方依法依规行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

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该院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以实际案例向企业和劳动者讲解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双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中段介入,融合法庭凝聚合力化解纠纷

针对劳动者遭遇劳动纠纷时面临的多部门辗转、流程繁琐等困境,海陵法院大力推动融合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融合法庭打造成为矛盾纠纷的“吸附墙”,让大量矛盾纠纷在当地基层得到化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潜在的劳动纠纷隐患,如企业存在未按时支付工资等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海陵法院便迅速行动,通过“融合法庭”平台,集结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调查了解职工诉求,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同时,该院还坚持“标本兼治”工作理念,不仅仅解决表面的纠纷,还深入挖掘劳动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包括劳动者的不满情绪、用人单位的管理问题以及双方在沟通、信任、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帮助双方认识问题全貌,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

末段审理,秉持双向保护原则精准裁判

在劳动纠纷进入审判程序后,海陵法院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平衡劳动者与企业的权益,在竞业限制等劳动纠纷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裁判思路和标准。

该院通过确立“三阶梯式”审查标准,从主体审查出发,判断员工是否属于核心岗位,对不同岗位员工的竞业限制采取不同的保护尺度。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该院进一步形成“四区分”裁判标准,即从区分商业秘密等级、岗位涉密程度、协议约定范围、违约主观恶性四个方面,全面、细致地审理竞业限制案件。

在其他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审理中,该院同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该院通过公正的审判,既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经营权益等合法利益,维护企业的正常发展;又保障劳动者的就业自由、获得劳动报酬等基本权利,确保劳动者的生活稳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司法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