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多方发力共解子女抚养难题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16日A03
日期:05-16
本报讯(通讯员 杨雯雯 查淑瑞)日前,金湖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该案双方当事人在形成“两女不应分开抚养,应集中由一方抚养”共识基础上,均认为自身经济条件有限、精力不足,要求两个女儿随对方生活,自己仅适当支付抚养费。该案承办法官、金湖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张海霞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口头训诫、释法明理,告知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两个小孩不能分开”为由拒绝履行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
与此同时,张海霞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阐述母亲的陪伴教育对于青春期女孩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关工委主任刘绪治从实际生活出发,劝导双方在抚养费上应当给予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多的经济支持;“五老人员”李书怀从家庭成员朴素情感出发,表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血浓于水”,不会因为婚姻破裂而改变……在多方共同劝说下,最终母亲同意抚养两个女儿,父亲也同意给付两个女儿每月抚养费共3000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