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青:以“三致”精神书写司法为民青春答卷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13日A08
						
							
日期:05-13
							
							
						
					 
					
						
							
                               
    
    (上接A版)
    “极致”标准铸就过硬本领
    陈青青始终相信:“书记员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她将工匠精神融入日常工作,让“精致”成为鲜明标签。她主动学习各项本领,苦练书记员技能,在多次省、市法院的书记员技能竞赛中获得好成绩。
    作为法官的得力助手,陈青青积极协助法官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助力案件高效办理。2020年9月21日,淮安中院开庭审理原告陈某等15人诉某区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陈青青担任书记员。
    该案疑难复杂,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大量的证据材料。但是陈青青深知,越是这样的案件,越需要完整全面准确地记录下庭审的点点滴滴,作为审判的重要依据。
    庭审从下午2:00持续到6:30,陈青青始终全神贯注,凭借熟练的速录技巧和对案件的深入理解,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每一个关键细节和当事人的陈述。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这份36页的庭审记录进行核对时,感到无比震惊:“这么复杂的庭审,居然能记录得这么好,让我们看到了淮安法院的专业!”
    “精致”服务赢得群众认可
    陈青青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工作中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她常说:“司法的温度,不在条文里,而在我们对待当事人的每一个行动中。”
    2024年9月17日,受害人家属万某专程从外地赶到淮安中院立案大厅申请执行。万某不仅不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不识字,也不会讲普通话,只能用带着浓厚口音的方言表达诉求。陈青青在接待的时候没有一丝厌烦,她用“猜谜语”的方式耐心解答万某的问题,甚至在短时间内熟悉了万某对“立案”“执行”等关键词语的方言发音。
    在帮助万某填写申请执行材料时,陈青青发现万某带来的材料不齐,缺失了一份十分关键的证据。万某懊恼地表示,那份证据材料就放在家里,但是没有带过来。
    陈青青看到万某放在一边的手机,又确认了下该份材料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版也是可以的,就主动加万某的微信,叮嘱其回家后立刻线上发送。第二天,陈青青收到了万某发来的材料电子版,为其打印后顺利帮万某办理好执行申请。
    陈青青在书记员的岗位上,用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态度诠释着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与热爱,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让青春之花在守护天平的事业中灼灼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