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巡察监督与司法执行协同发力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09日A02
						
							
日期:05-09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郭丽英)近日,记者从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了解到,在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全程指导下,该院高效执结两起涉行政机关执行案件,首批共执行到位款项81万余元。此次成功执结,是“巡察监督+司法执行”协同发力的一次生动实践。
    申请执行人某纺织公司与某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法院判决某镇政府赔偿某纺织公司355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周某等5人与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法院判决某街道办事处赔偿周某因强制拆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61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案申请执行人2024年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初期,面对行政机关预算周期长、资金管理规范的实际情况,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改变传统执行模式:一方面通过“执行督促+惩戒告知”,向被执行人行政机关详细阐明“政府守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持续关注执行案款纳入财政预算的审批进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预算编制、申报、审批等环节有序推进。
    今年3月,2025年财政预算通过审批,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随即督促两基层政府积极向财政支取该款项。4月,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高新区法院,该院执行局向巡察组汇报两案执行进展。巡察组主动靠前,将涉政府执行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联合法院执行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多次带队前往行政机关开展现场督促,通过座谈交流、政策解读等方式,向政府工作人员阐明“政府带头履行裁判义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在巡察组的指导下,申请执行人某纺织公司与某镇政府达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某街道办事处则表示会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
    4月29日,某纺织公司案首笔案款及周某等5人一案全部案款合计81万余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案款到账当日,高新区法院即启动案款发放流程。在巡察组指导下,法院执行局创新“一案双查”模式,既查执行进度,又查履职规范,仅用20个工作日执结两案。某涉事企业负责人感慨:“看到政府主动履约、法院严格监督,我们对本地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