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察重拳出击筑牢“食药”安全屏障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5月07日A02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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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立以来,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4件,替消费者主张赔偿1亿余元,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减45天,法院支持率100%。
出台办案指南
“短平快”办理简案小案
“如果违法销售金额不大、被侵害消费者不多,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追究其民事责任,不影响办案期限的,我们会对违法行为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大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张利国说。
由于这类案件大多在基层院办理,而基层院案多人少、办案能力不足等矛盾较为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2020年3月,市检察院出台《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指南》。
钟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熊梦缘清楚记得她第一次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情形。2024年1月,姚某某等人销售“压片糖果”案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她同步介入此案进行调查,发现姚某某、施某某等人明知生产、销售“压片糖果”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对人体有害的药物情况下,为非法牟利向消费者销售,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违法行为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条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不同,姚某某、施某某等人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是我们审查的关键,这对我是极大考验。”熊梦缘说,“幸好有了《指南》,在介入调查阶段,我就厘清思路,发现公安机关认定违法行为人销售数量不全面,建议员额检察官提出补充侦查建议。”2024年8月14日,钟楼区检察院对姚某某、施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姚某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6648元、施某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924元,得到法院全部支持。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开展“小专项监督”
督促行政机关协同共治
“由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致使众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我们通过开展‘小专项监督’行动,以行政公益诉讼审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张利国说。
2023年9月,经开区检察院干警对辖区内多个超市、农贸市场走访调查,发现20余家商贩使用了各种颜色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可能买到不新鲜、不合格食品。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职能部门立即开展整治,在全区范围内发出生鲜灯禁止使用提示函千余份,3000多家生鲜摊位经营者均更换生鲜灯并承诺诚信经营。
“我们开展了新业态食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小专项行动,深化了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的协作配合,织密食药安全监管网。”张利国介绍。2024年4月,溧阳市检察院发现一名“探店达人”以消费者身份发布未标明“广告”字样的探店视频,并在视频下方附加购买食品链接销售不合格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年5月6日,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集辖区内43家机构负责人召开互联网广告宣传会,督促全面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3家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共计删除违法短视频2000余条。
“接下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将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预制菜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乔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