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判退还1500元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29日A08
日期:04-29
小陈通过某电商平台,在某贸易商行开设的店铺购买了一块二手名牌手表,为此支付货款8000余元。后经小陈单方鉴定,手表为正品,表盒与保卡非正品,小陈诉至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主张贸易商行构成欺诈,要求全部货款退一赔三、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庭上,小陈称,当时收到商品他并没有录制开箱视频,后来准备将手表出售,从别人处知晓保卡是假的,在官方网站上也没有查询到售后信息。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手表为真、保卡却是假的。小陈表示,保卡是奢侈品身份证明和保修凭证的关键,商家销售的时候说的是“全套包装”,但实际收到的却是一块真的手表、一套假的包装以及保卡。全套包装和单块手表价值完全不同,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
商行则表示,发货前,相关商品已经平台质检。物品销售单上也明确标明了“售出之二手货品,瑕疵在所难免,请在购买时当面验清,以免争议,部分原装盒子已有破损已免费为您更换新盒,如需原装盒子请联系我们”,质检查验信息结果也显示“质检/查验通过”。此外,商行还表示,案涉手表官方保修期为5年,尚在官方保修期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主要争议在于,小陈主张商行交付非正品的表盒、保卡是否构成欺诈,可否要求全部货款“退一赔三”。
对于手表,商行交付的手表为正品,已履行主给付义务。对于表盒,商行提供的物品销售单已经如实告知了表盒可能经过换新的情况,并提供原装表盒更换服务,商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对于保卡,虽质检信息并未直接反映保卡品质情况,但商行在发货前实施了相应的检验程序,在手表系正品的情况下,小陈主张商行故意销售假冒保卡构成欺诈,依据不足。
考虑到正品保卡具有享受官方保修等服务价值,现有保卡可能导致小陈相应权益减损,为避免诉累,法院综合全案情况,酌情认定由商行退还小陈1500元货款,以平衡双方利益,同时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商行退还陈某1500元。
>>>法官说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多元化,“闲置经济”快速兴起,带动了二手奢侈品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许多消费者而言,奢侈品的原价往往超出预算,而二手市场不仅提供了更具性价比的选择,还能让一些限量款商品重新流通。此外,不少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还建立了发货前鉴定流程,通过专业验真服务保障商品质量,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信任,促使越来越多人转向二手市场。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部分商品可能出现保卡缺失、配件不全、商标磨损甚至真假混卖等问题。保修卡是买方享受售后质保服务的必备凭证,更是卖方产品质量保证的重要体现和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若出卖人未能提供正规保卡、导致买受人无法享受应有的质保服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前,务必谨慎选择交易渠道,优先考虑具备正规资质、用户评价良好的平台或店铺,主动做好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商品描述截图等证据留存,收货时做好开箱视频记录,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