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28日A02
日期:04-28
江苏跃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张汉云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5年4月2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02工认【2025】200号),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信息地址,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4月17日向你单位法人杨恒邮寄此决定书,均被退回,于2025年4月23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信息地址进行现场留置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后30日内,到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