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函筑牢企业“防盗网”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7日A06
日期:04-17
“收到你们的风险提示函后,我们已认真进行了整改。”4月2日,兴化市检察院收到了一份来自某国有企业的回复函,该公司完善了相关机制,堵塞了工作漏洞,加强了对通讯基站的规范管理。
2025年3月份,兴化市检察院接连办理了两起针对通讯基站机房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分别多次盗窃机房内存放的废旧电池、铜板铜线等物资共计12次,涉案金额1.7万元。直到基站维护人员定期维护设备时才发现机房内物资被盗。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依法推进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不禁产生了疑问,“同一家公司多次被盗,原因是什么?”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有些通讯基站位置偏僻、门锁损坏,加之管理人员巡查间隔时间长,即使盗窃存放在内的废旧物资,也不容易被发现。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被盗窃的通讯基站属于某国有企业,在兴化境内共有1200余处通讯基站。但通讯基站机房门锁长期处于损坏状态、废旧物资管理机制不健全、监控示警响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非个例。如果不及时加以整改完善,类似的失窃案件很可能再发生。
3月20日,承办检察官走进该公司兴化办事处,送上《法律风险提示函》,提醒企业健全制度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在与办事处负责人交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件,建议企业对辖区内通讯基站机房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修门锁、清点废旧设备。同时提醒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的常态化巡查与维护,确保防盗报警、监控抓拍等功能正常有效。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废旧设施设备及时回收处置,降低财物被盗风险。
4月2日,该公司正式回函,对照风险提示函内容,企业已经对兴化范围内1271处基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处置各类问题23处,确保所有安防设施状态良好。其上级公司泰州分公司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明确各区县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力度,完善隐患排查和整改流程,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确保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