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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俊杰:与时间和疾病赛跑的法治坚守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7日A08

日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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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人 物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因长期身患强直性脊柱炎和大动脉炎,他的脊柱硬得像木棍、脖子也没法正常转动,开庭时只能僵硬地坐在法椅上。不仅如此,他的三根通往大脑的动脉血管已闭合两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然而,面对生命中如此困窘和危险的局面,他以超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20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

翻开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近20年的案例,首例“阳光权”纠纷案、首例医疗事故纠纷案、首例在校大学生健康权纠纷案、首例大巴车停车造成乘客死亡案、首例第三方院墙倒塌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案……这些案例都与他有关。

他就是江宁法院房地产庭四级高级法官史俊杰。

江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这样评价他:“史俊杰身上体现出一位基层法官深深的法治情怀和对审判事业的终身坚守。”

坚守是如此纯粹又如此不易,史俊杰屏蔽掉各种病痛、喧嚣、诱惑、安逸,把自己对法治事业的热爱发挥到极致,最终丈量出自己可以抵达的生命高度。为什么我们总为坚守者所感动?正因为他那跋涉的耐力、克难的毅力和无畏的战力。

不惧病魔

身患重症仍渴望重披法袍

史俊杰,54岁,199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他曾先后在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民一庭、房地产庭工作。

1994年5月4日,史俊杰在回法庭的途中,不幸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腰部和脚部受伤,在医院住了十几天才出院。车祸给史俊杰留下了后遗症,他时常被腰腿和肩背的疼痛所折磨。1999年的一天,史俊杰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这种病会让患者的脊柱逐渐失去弹性和韧性,最终变得像棍子一样僵硬,而且无法根治,只能靠吃药控制病情,在医学上被称作“不死的癌症”。

面对疾病,史俊杰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更没有失去对审判工作的热情。他以极大的激情和耐心,投入到他热爱的审判事业中去,以对法治的虔诚信仰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用心用情去化解一个又一个纠纷,审结一起又一起案件。20多年来,史俊杰拖着病体,每年平均审结案件200余件,且多为疑难复杂案件。他审理的诸多案例被国家、省、市等多家媒体报道;他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国家和省市报刊、大学学报登载;因他成绩突出,曾多次获得过市文明法官、区优秀共产党员、区优秀公务员、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因史俊杰的“强直性脊柱炎”很严重,他开庭时只能僵硬地坐在法椅上,坐姿很不“雅观”。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案件时,由于庭审时间太长,僵硬的身体不听使唤,为了减轻病痛,他只能用手臂支撑着身体,斜靠在法椅上继续开庭。原告看着这个法官在法庭上的“不雅举止”,在心里认为他对自己的案件有种敷衍的态度。在庭审结束后,这名原告以“法官在庭审中坐姿不规范”为由,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没过多久,当她到法院领取判决书时,听书记员介绍史俊杰的有关病情后,深感后悔。这名当事人不仅向有关部门撤销了投诉,还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在女儿的陪同下专程送给史俊杰,对他的敬业精神和公正判决表示感谢。

随着病情的加重,疼痛成了家常便饭,史俊杰的身体也越来越僵硬,走路直挺挺地,连脖子都无法转动。病魔给他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身体最差的时候,史俊杰走路不能超过200米,无法久站久坐,睡觉都成问题,穿个衣服要20分钟以上。法院党组考虑到史俊杰的身体情况,专门开党组会研究,特批他上午来上班,下午回家理疗或休息。

可是,面对法院日益剧增的案件,看着同事们忙碌的身影,史俊杰实在不忍心享受院党组给他的这个“特殊待遇”,忍着病痛坚持在审判岗位上,一年又一年地坚持工作,只有在身体实在撑不住时,他下午才不来法院。“审判工作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节奏性,有时休息半天,案件就会延长几天,当事人是等不及的。作为一名审判员,对当事人负责是最基本的要求和责任。”他这样说。

如此拼命地工作,使得史俊杰的病情逐渐恶化,他鼓起了勇气,和疾病共存,和时间赛跑,用行动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致。20多年来,史俊杰一次次战胜了疾病,把一个个满意的判决呈现在当事人的面前。然而,2024年6月,史俊杰又病倒了,可这次他在医院的病床上一躺就是几个月,被确诊为肠癌,并进行了两次手术治疗。面对前去看望他的院领导,史俊杰说:“现在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但我要请求组织暂时把我的员额法官保留,重新穿上法袍是我战胜病痛的唯一动力。”

疼痛打不倒他的顽强意志,疾病击不垮他的执着信念。20多年来,史俊杰就是凭着一腔热血和一颗追求法律信仰的心,在公平与正义之间彰显出一名基层法官为共和国的审判事业奉献的风范。

精益求精

用心用情办好每起案件

“多年的疾病缠身让我对特殊困难群体的遭遇更能感同身受,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让冰冷的法条有点温度,也是一种司法关怀,这是另一种对法律的尊重,也是法院给当事人的一种安慰。”史俊杰从事审判工作多年,一起“少年输血感染丙肝案”让他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在当事人心中所具有的份量是何等重要。

2003年底,家住秣陵街道的李某某将江宁某医院告到法院,称自己15岁那年因外伤输血时感染上了丙型肝炎,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了很大痛苦,他要求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1.95万元,并承担其后续治疗的相关费用。起诉时,当年的少年已成长为青年,因其家人和亲戚对丙肝病情惧怕,都不愿和其交往。史俊杰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一天夜里,李某某打电话给史俊杰,称自己实在受不了家人的冷落,真的不想再活下去了。在电话中,史俊杰也感受到了对方情绪的低落和绝望。考虑再三后,他穿起衣服,不顾家人的反对,硬拖着病体,在路边租了辆“马自达”前往秣陵。

当史俊杰一瘸一拐找到李某某时,他已经和家人分开,单独居住在一间房子里。见此情景,史俊杰一边安抚李某某的情绪一边和他促膝谈心,让他不要自卑不要放弃,要相信法律。就这样,一个患传染病连家人都嫌弃的案件当事人,在史俊杰近两个多小时的开导后,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在随后的时间里,史俊杰又做李某某家长的工作,让他们不要嫌弃儿子,并向他们讲解有关丙肝的知识。此后,只要受到刺激,李某某晚上都打电话给史俊杰,史俊杰或上门或电话,不断与李某某交流,直到案件开庭。

而此时,与此相关的同类案件在省内并没有先例。在查清案件的证据和案情后,一名法官的责任义务与担当使史俊杰认识到,此案一定要快,并且要有结果,不管在审理中有多少难点,患者的权益一定要维护。为此,他向省法院、南京中院的资深法官请教,最终找到了案件的判决依据。这份胜诉的判决,不仅维护了这位“丙肝少年”的合法权益,也让他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此案后经媒体报道,全国有十多起因输血感染丙肝的当事人找到江宁法院,史俊杰都一一接待,告诉他们维权的法律依据。

矢志不渝

对审判事业抱有无限热爱

在江宁法院的照片档案中,有一张史俊杰给4名农民工发工资的照片。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是2013年7月4日下午5时36分。

这是一起典型的“包工头欠薪案”。来自安徽的周某某等4人有瓦工和木工的手艺,他们被一家小建筑公司招到江宁的一处工地,从事厂房的建设。一年后,厂房建好了,而招聘他们的建筑公司负责人却不见了踪影。周某某等人除领取部分工资外,还有4万多元工资一直没有拿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将建筑公司负责人告到江宁法院。

当时在民一庭的史俊杰接到这起案件后,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处理。可在传票送达过程中,被告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若按常规办法,对找不到被告下落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此案就可结案。可史俊杰知道,这起案件若按照常规处理,很可能会出现原告胜诉而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于是,史俊杰通知周某某等人来到法院,向他们说明情况。周某某等人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后,显得异常激动和十分无奈,他们请求法官无论如何要帮他们想想办法,尽快把工资拿到。

看着几位农民工兄弟焦虑的神情,想想他们背后一个个等着这份血汗钱生活的家庭和妻儿,史俊杰毅然决定,尽自己最大所能帮助他们。他一边安慰周某某等人,一边给他们出主意。史俊杰告诉他们,想尽快要到工资,找到被告是最快最有力的办法。他让周某某等人分几路去寻找被告,只要找到被告就有办法。他把自己的电话告诉这几位农民工兄弟,并承诺:“你们只要找到被告,我随时组织你们调解。”

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史俊杰由于病情严重,正在医院做理疗。这时他接到了周某某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在马鞍山找到被告了,现在他们正带着被告赶往法院。听到这个消息,史俊杰终止理疗,电话通知书记员备齐材料,准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周某某等人把被告带到法院后,被告开始耍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面对被告的嚣张架势,史俊杰告诫道,组织双方调解是原告和法院对他最大的诚意,若此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果会更严重,并且法院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函,他将进入建筑主管部门的黑名单,从此在江宁接不到业务。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下,被告最终答应给付周某某等人工资,并打电话让其妻子把钱送到法院。临近下班时,当周某某等人拿到应得的血汗钱后,对史俊杰深深地鞠躬感谢。

史俊杰常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作为法官,在维护平等民事主体的权益方面,要通过详尽的法律规定,进行微妙的平衡,使得这些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致过于失衡。”他审理的一起物业管理纠纷,就体现了他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精神的精准把握,此案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

2011年6月24日、25日连下两天大雨,江宁区天元中路某小区围墙隔壁工地上堆放的大土堆被泡软,挤倒围墙,将业主陈某某的私家车砸坏。保险公司认为属于人为因素,拒绝赔偿。张某某只好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贬损费等4万余元,但两者均认为自己无责,拒绝赔偿。

史俊杰审理后认为,房子已交付,与开发商无关。但物业公司有养护责任,即使围墙外的泥土系第三人堆放,也不能免除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遂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陈某某全部损失。他在判决中还着重强调,对价值较大的财物在受损后,虽经修复,但与原物相比,不仅客观价值贬损,而且在人们心理上也会价值降低,按违约责任理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首先是恢复原状,而恢复原状肯定要求赔偿财物的价值贬损。同时判决书中还说明物业公司可在维修养护后向第三人主张相关权利。如此,陈某某的利益得到了全部维护。

毫无保留

满腔热忱倾囊相授“传帮带”

作为江宁法院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史俊杰对年轻法官“传帮带”可谓是倾囊相授。在工作中,他不仅从理论和实务上对年轻法官给予指导,更重要的是让年轻法官学习驾驭庭审和运用法律的技巧。在他的工作群中,只要有人提出问题,他都及时回复并给出意见,有时都已半夜他还在与年轻的法官讨论案件。在对年轻人的生活上,史俊杰也体现出一名“长者”的热心。在庭里的年轻人碰到一些困难时,他知道后会立即热心帮忙联系领导、同事,协助解决问题。有的同事单身一人在南京,他逢年过节都会邀请他们去家中做客或外出游玩,携妻子孩子共同招待单身同事,让同事感受到家的温暖。

江宁法院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和法官助理分阶培养以来,史俊杰带过很多学生,有的学生已成为业务骨干。在谈到史老师给他们的教导时,这些学生们都有这样的共识:史老师的知识面很广,博古通今,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无论多么复杂,他都能抽丝剥茧,从中找出纠纷产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他的判决书虽然只有几页,但总是把理说得很透彻,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江宁法院法官助理谢雨是学生之一,她说:“每天坚持读书是史老师多年的习惯,他爱买书,更爱看书。他除了看法律类书籍外,对社会、历史、经济、文学类都有涉猎。有时看到好的书籍,他还推荐给我们年轻人。他在处理案件时的胸有成竹与他多方面的知识储备是分不开的。这也是值得我向史老师学习的一个方面。”

谈到史俊杰对自己的影响,江宁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张宇琪眼噙泪水地说:“史老师丰富的办案经验,雷厉风行的庭审把握,都值得我学习,我虽然只跟着他学习了半年,但却受益匪浅。”充分的庭前准备是史俊杰多年的工作习惯。他经常说,无论案件简易还是复杂,多花些精力把开庭前的功课做足,打有准备之战,庭审时才能有的放矢。在张宇琪看来,史俊杰传授的这一工作方式,让年轻法官终身受益。

正因为史俊杰在庭审前的准备充分、庭审中的精准把握、庭审后的科学研判,在江宁的律师圈中都有这样的共识:对史俊杰法官开庭的案件,必须准备得充分再充分,否则在法庭上会出洋相的。

坚韧不拔

顽强活出生命的宽度和厚度

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不仅在于他得到多少,更在于他给予多少。史俊杰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却满怀热情、坚韧不拔、脚踏实地地干好了一件件小事,顽强地活出了自己生命的宽度和厚度,活出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在江宁法院工作的30多年,史俊杰虽然病痛缠身,但他对院党组的工作安排从不推诿并做到坚决服从。无论是在远离城区的汤山法庭,还是在当年刚成立的江宁开发区法庭,他不叫苦叫累,始终激情饱满地工作着。

2022年,江宁法院的房地产案件持续增长,且超长期案件积压严重。这时,史俊杰被安排到房地产庭工作。审理房地产案件与审理其他民事案件不同,此类案件标的大、专业性强,审理难度随之增加。为娴熟驾驭这类案件,史俊杰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加班加点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同事看到了,都会心疼他,善意地劝他早点回去休息。对同事们的关心,他总是说:“我既然在这个庭,就要把这个庭的案件办好,既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当事人负责。”

受到建筑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从2023年开始,江宁法院房地产庭面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飙升的困境,全年收案数上涨超40%,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为解决困境,房地产庭依托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将工程案件鉴定放到特邀调解阶段,以加快办案进度的措施。当时,对于工程案件的诉前鉴定如何开展,大家都经验不足,且对于在案件数量已经饱和的情况下,抽出额外时间开展诉前鉴定工作也存在抵触。

面对这种情况,史俊杰主动找到庭长李青,他说:“年轻同事手上的事情多,现在大家的工作压力已经饱和,干脆所有的诉前鉴定由我来操作,等鉴定结论出具之后再把案子分给其他法官审理。这样既不会乱,也节省大家的时间。”李青知道史俊杰的身体情况,也清楚史俊杰手上还有近百件案件,如果再安排他做这么多鉴定事务,他肯定吃不消。于是,李青回绝了史俊杰的请求,并劝说他多多注意身体。

谁知,没过一会,史俊杰又笑呵呵地找到李青,硬是把诉前鉴定的事抢了过去。他说:“我知道大家担心我的身体,可以让我先坚持一段时间看看,如果我真的顶不住,再跟庭里说,安排其他同事。”面对史俊杰的坚持,李青感动地说:“老史,你这老同志的带头作用太让我佩服了。”史俊杰却说:“老同志为大家多分担一点压力,年轻人就会轻松一点,这也是一种帮助年轻人成长的方式,真的没有什么的。”

后来,史俊杰真的就一个人撑起了全庭诉前鉴定操作的所有事务,直到10月份全庭根据一年的诉前鉴定运行情况,再次进行模式调整,史俊杰才放下这个工作。在这大半年时间里,史俊杰任劳任怨,不仅提起的鉴定无一差错,而且在鉴定过程中千方百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很多的案件得以调解,未进入正式鉴定程序。

>>>“第三人”说

◎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启川

史俊杰法官是我的师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也是我敬仰的人民法官。他对底层百姓的真情流露和至纯情怀,对法理和情理的深度演绎和精准实践,对后辈晚学的提携照拂和带病坚守的责任担当,对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孜孜追求和生动诠释,对工作岗位的毕生热爱和法治中国的执着信念,都在20多年来看似普通而令人肃然起敬和不禁惊叹的年均审结的200余件案件中呈现。这既体现在诸如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产生深远社会影响和推动中国司法进步的系列典型案例中,也融入到一例例关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案件中。史俊杰师兄在法官岗位上默默奉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卓越地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新时代楷模。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 吕润进

史俊杰从事审判工作32年来,全身心投入到法治的不懈追求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步伐,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从法学院毕业参加法院工作后,他始终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汲取着知识养分。他特别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复杂案件,是全院公认的审判业务精湛的“老中医”。虽然他因为多年超负荷工作,身患多种疾病,但总是勇挑重担办难案,一旦审起案来,便是忘我地倾情投入,展现出令人折服的高超审判能力,无论办理什么案件,都是投诉少、调解率高、当事人口碑好。从庭前调解疏导、庭中明辨是非、庭后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对当事人的司法温情、对定分止争的不懈追求。

在他重病住院期间,院里同事去探望他,他总是避而不谈自己的病情,而是热切地谈起案件和法律热点问题,他就是这么一个“骨子里”热爱审判工作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