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6日A02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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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被申请人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作出案号:370500202400109《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一案已审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东政复(决)字第233号《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路106号,0546-8338229。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