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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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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有法有情又有用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5日A03

日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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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报创刊40周年·读者心声       上一篇    下一篇

“不许进来,干什么的?”

“他是我们村的大好人,不准你们带走。”

几个腰圆膀粗的大汉挡在村口,拖拉机挡住“北京吉普”军绿色警车不让进,大有剑拔弩张之势。

不要以为这是警匪片镜头,三十多年过去,想起去年这件事,至今仍是记忆犹新。

1988年12月,我配合老科长,刚上手调查一个涉嫌贪污案件,到村里带个人谈话,碰到一个钉子。好在老科长沉着冷静,用乡俚俗语,向村民解释,“大好人”错在哪里、为什么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场风波就此解决。

事后,我询问老科长,化解危机的秘诀在哪儿。老科长拿着一本剪贴本,“拿着,这是平时大家积累的剪贴本。”我接过本子,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江苏法制报》等法治媒体的文章,分门别类为普法故事、疑案案件、理论精解等小项。接过剪贴本,翻阅后感慨,简直是一本法治百科全书。可以说《江苏法制报》,是我走上工作岗位初期的教科书。无论是接访、外出取证、案件定性等,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此后,我从办案实践出发,陆陆续续从读者成为作者,在《江苏法制报》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引起领导的关注。

2005年1月,领导把我从业务上调到文字岗位,从此,我和《江苏法制报》联系更加紧密。工作亮点、普法故事,分别在《江苏法制报》上发表。

印象最深的是一件小事。

2005年8月,办公室一早接到当地村民小常电话,他在逛乡村庙会时,看到《江苏法制报》刊登我写的使用假币被判刑的小报道。看完这篇报道后,联想到自己,他不觉出了一身汗。原来,他在家卖豆腐、百叶生意期间,收到过一些假钞,一直放在家中,总想用这些假币到市场上去蒙混花掉。然而,看了这篇报道,才意识到持有、使用假币是违法的,自己差点儿触犯刑法。电话中,我耐心地向他普法,告知他拥有一定数量的假币本身已经违法,如果使用更是犯罪,要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假币。接过电话,小常立即把家里假币上交银行。

我想,之所以社会上反响这么好,在于《江苏法治报》作为全国政法类媒体的佼佼者,始终围绕“政法主流,人文关怀,专业视角”的定位,始终有正确的办刊方向,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还是全媒体时代,不猎奇、不迎合低级趣味,紧扣法治、融合情理。

地处江苏这片热土,经济活,社会和,这背后是法治保障。立足江苏法治实践,《江苏法制报》相继宣传了一项项创新举措,推出了一个个典型人物,树立了一批批法治品牌。

最让我感动的是起源于泰州检察的关爱事实孤儿报道,从个案到机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等10部门发文推广,每一步,《江苏法制报》都是全程跟踪报道。尤其是,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已经密集报道下,《江苏法制报》领导向我了解整个事情来龙去脉,头版推出通讯《一件“精准扶贫”大实事——江苏八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救助“事实孤儿”追踪》,引起强烈反响。这篇报道后来荣获中国新闻奖。

四十载硕果累累,四十载风华正茂,祝愿《江苏法治报》越办越好。

(作者系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