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事事不离她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5日A03
日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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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江苏法治报创刊40周年·读者心声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与《江苏法治报》,有故事!
我是2003年底从安徽桐城到江苏常州工作的,当时在体改办从事事业单位改革。2005年,体改办与当时的发展计划委员会(发计委)合并,成立发改委,我又在常州市发改委一直工作到2016年。
那些年,我除了承担日常工作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跟人社(当时称劳动局)、编办、信访等部门一起,从事某项改制的接访工作。
来反映问题的人也都不是普通群众,他们大多是原单位的负责人,比如已经改制的某某研究所、设计院的领导。他们讲法律、懂政策,提出自己的诉求,一条条一道道,严丝合缝。我在跟随接访的过程中,发现他们经常提到《江苏法制报》,说《江苏法治报》上登了,这事该如何如何解决。有的人甚至随身携带《江苏法制报》,说到某个具体问题时,他们会当场拿出来。这让我们接访的团队有些尴尬,有些问题我们不好当场答复,只好说回去研究,然后约定日子再当面回复。这事给了我一个提醒,那就是《江苏法制报》不能不看,不能不研究。我们要熟悉法律政策,也要掌握法律实践案例,了解各地相关领域做法。
我单位订有《江苏法制报》,从此我开始认真对待这份报纸,尤其关注上面刊出的有关纠纷处理案例,有些以案说法类的文章我还特意收集了,有些相似度很高的处理办法,我还专门送给领导过目。后来在频繁的接访中,我们的法治观念、政策意识以及交流能力都得到了增强,接待工作也越来越自信和顺利,这得益于我们做足了功课。有时候我单位分管领导因事缺席时,我还代表本单位参与接访,要表态时,我也一、二、三点地表达,做到严谨有据。“当年事事不离她”,我很感谢《江苏法制报》,她是一位无声的师友,对我做好工作给予了极大帮助。
2016年6月,我转岗到常州市党史工委(市地方志办)工作。有一次在常州图书馆遇到一位曾经接访过的老同志,我们相视一笑。老同志对我说:“你说话很有政策性!”而此时,我在翻阅的,正是《江苏法制报》……
(作者系民进江苏省常州市委员会组宣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