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馋黄金手镯 竟用“金包银”调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0日A06
日期:04-10
本报通讯员 刘艳会
赵某是莫某的好友,曾经担任莫某婚礼伴娘,两人时常在一起逛街购物。2025年3月21日,赵某却因盗窃莫某的金手镯,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事情还要回到2024年的一天,莫某喊赵某陪同去购买金首饰,其在试戴手镯时,将之前买的黄金手镯摘下来交给赵某保管,赵某试着把该黄金手镯戴在自己手上,发现很合适,心生羡慕的同时却又苦于没有能力购买,于是便网购了一个外观极为相似但价格只有几百元的“金包银”手镯,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2025年1月15日下午,赵某去莫某家做客时,看到了放在首饰盒里的黄金首饰,便提议莫某把手上的黄金手镯摘下来和其他首饰放一起来拍照,称要发给其老公看,莫某照做并坐边上玩起了手机。赵某觉得自己的“金包银”手镯在黄金手镯面前黯然失色,便萌生了“狸猫换太子”的想法,于是趁莫某不注意时,将黄金手镯放进自己的衣服口袋,并将“金包银”手镯放在首饰盒,神不知鬼不觉间调包成功。拍照结束后,莫某重新将“金包银”手镯戴到手上,隐隐感觉不像自己的手镯,但看外观又觉得没问题,就没再说什么。几天后,莫某还是不放心,便将自己的黄金首饰交给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发现手中的手镯居然是“金包银”,其意识到是被赵某调包,便立即报警。经鉴定,被盗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15347元。
2025年3月14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以赵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赵某被依法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