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车泄愤?真是“划”不来!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0日A06
日期:04-10
本报讯(通讯员 胥晓娟 徐姝婧)在公共停车场寻找车位无果后怒上心头,竟用易拉罐拉环划车泄愤。日前,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郝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郝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11月,因所在公司经营状况陡转直下,郝某面临下岗危机,一家老小的生计压在肩头,其情绪一直处于焦躁状态。当日,郝某下班开车回家,发现小区外每天停车的公共停车场竟停得满满当当,在等了10多分钟后依然没有空余车位,郝某渐渐由怒转恨,就想搞点破坏来泄愤,于是趁四周无人之际,随手捡起个易拉罐,用拉环将停车场内6辆车划损。经鉴定,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达1.1万元。
案发后,郝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积极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郝某为发泄个人情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等情节,故提出适用有期徒刑缓刑的建议。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