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阳光评查”推动高质效办案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10日A06
日期:04-10
本报讯(通讯员 张阳 张阳阳)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实效,4月2日,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开门纳谏·阳光评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5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受邀参加。
此次专项评查主要针对2023年以来存疑不捕不诉案件,为确保评查公正、专业、规范,该院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代表,与检察官组成联合评查组。评查前,该院通过专题培训会详细讲解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程序及法律依据,确保“有的放矢”。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卷宗、旁听案件讨论、提问质询等方式,对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环节进行“全面体检”。
“通州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值得称赞。”评查人员张晓燕对该院工作表示肯定。据悉,此次活动共评查案件29件,评查结束后,该院召开专题反馈会,向评查人员通报评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迅速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既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生动实践,更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创新举措。据了解,该院还出台《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明确将外部监督嵌入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每季度开展常态化评查,并增设“整改回头看”环节,以透明促公正,以监督赢公信。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海妹表示,该院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持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以“高质效评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