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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数据背后的温馨故事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08日A07

日期: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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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A版)

“儿子……是爸妈啊……”邱母颤抖着伸出手,泪水夺眶而出,“爸妈就在你身边,没什么难关是过不了的。”

那一刻,邱某某终于崩溃,扑进父母的怀里嚎啕大哭。

最终,在亲情的感召和法院的柔性执行下,邱某某主动配合搬离了房屋。临走前,邱父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声音沙哑地说:“谢谢法院救了我儿子的命啊……”

原本拒交抚养费的父亲主动提高支付额度

“我们离婚这么多年,他一分抚养费都没给过,也很少来看孩子。孩子虽然不说,但是他的失落我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还请法官尽快执行到位。”

这是原告杜某与被告杜某某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的控诉。经原告申请,盱眙法院立案强制执行。经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以扣划支付全部案款。面对执行干警,杜某某态度消极,对支付抚养费一事推诿拖延。

盱眙法院将该案纳入行动范围,对杜某某采取强制拘传措施,向杜某某释法明理,强调抚养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同时,执行法官采取攻心为上的方针,从情理角度劝说杜某某为孩子的未来考虑,不能因大人之间的问题影响孩子的成长:“抚养费是肯定要给的,你从孩子的角度想想,孩子是愿意听到抚养费是父亲主动给的,还是每次都是法院强制扣除的呢?”

经过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杜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改过去懈怠推诿的态度,不仅将拖欠的85616元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到位,还主动将抚养费标准提高到每月4500元,并愿意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时止。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宣传单与预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

3月25日上午,在洪泽区东双沟镇被执行人徐某承包的苗圃园内,淮安中院对洪泽区法院承办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协同执行。

被执行人徐某雇佣贺某等人为其承包的180余亩苗圃进行养护管理,因土地租赁费、贷款到期等多重债务爆发,多起纠纷诉至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首先对纠纷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目前被执行人的最大财产就是承包的苗圃,被执行人也有心将苗圃花木出售以偿还债务,但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苗木一直难以出手。

为妥善处理这场纠纷,淮安中院对该案开展协同执行。法院对徐某承包的苗木进行“活查封”,允许其自行出售,售卖款项优先履行法律义务。调解过程中,法院邀请东双沟镇张庄村负责人共同就苗木对外销售、引入战略投资人等难题进行商议。

3月25日,法院向徐某送达了《预处罚决定书》,明确提出若未在规定时间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个人罚款2万元、拘留十五日的正式处罚。同时,法院还制作《苗木销售宣传单》等,积极推销这些苗木。

在感受到执行力度与温度的同时,被执行人当场筹措3.4万元执行款,并承诺余款在4月30日前一次性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