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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转移财物 当场识破逮个正着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08日A06

日期: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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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朱宝红)为逃避执行、隐匿财产,被执行人竟在法官眼前将身上的财物转交给他人,谎称是替人保管。然而,这种小伎俩被金湖县法院执行法官当场识破。杨某因拖欠梁某工程保证金,被告上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一直“失踪失联”。

近日,该院接群众举报,杨某入住某宾馆。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杨某先是一愣,继而快速将自己手上的手表摘下来,还从裤兜掏出一把车钥匙和一沓现金一起转交给同住一室的朋友郭某。

“不许动,把东西拿出来。”法官赶忙上前制止。“东西都是郭某的,我还给他怎么啦?”杨某狡辩道。“法官,这些东西确实是我的,是我请杨某代为保管。”杨某的反常举动,立刻引起了法官的警觉和怀疑。此时郭某也为杨某打掩护,一唱一和。为揭穿两人的谎言,法官问郭某:“你说手表、车钥匙和现金都是你的,那请你告诉我,这块手表是什么品牌?这把车钥匙的车是什么车牌号?这沓现金总数是多少、共有多少张?”面对法官一连串的追问,郭某张口结舌、难圆其说。

“帮助他人作伪证、隐匿财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当面对郭某进行了释法和训诫。在法律的震慑下,郭某只好低头认错,主动交出手表、车钥匙和现金。杨某也不得不承认逃避执行、转移财物的事实。

法官当场扣押杨某手表一块、轿车一辆、现金3600余元,并向杨某下达了限期履行还款通知书,告知其逾期将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实现债权人的权益。